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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永續發展中心中心簡介

設立宗旨與目的

(一)整合本院各系所相關領域或應用研究之教師及研究人員,組成跨領域教學團隊,精進發展企業永續發展相關之課程與教材設計,並協助推動相關學分學程。
(二)建置企業永續發展相關設備及資料庫,提供校內外人士使用,以利企業永續發展推廣、學生實習、競賽及證照培訓等產業鏈結推動。
(三)培育本院師生投入企業永續發展相關的應用研究,為我國企業永續發展建立人才庫。
執行分組:學術研究組、教學發展組、產業鏈結組

 

中心組織架構

組織架構


推動項目

推動項目


實踐大學管理學院企業永續發展中心設置要點

112 年 03 月08 日 111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次院務會議通過
112 年 04 月19 日 111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
第一條 實踐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管理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,為迎接全球永續發展趨勢之需要,培育跨領域人才,特依「實踐大學研究中心設置暨管理辦法」,設立「實踐大學管理學院企業永續發展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,並訂定「實踐大學管理學院企業永續發展中心設置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第二條 本中心設立宗旨與目的:
(一)整合本院各系所相關領域或應用研究之教師及研究人員,組成跨領域教學團隊,精進發展企業永續發展相關之
課程與教材設計,並協助推動相關學分學程。
(二)建置企業永續發展相關設備及資料庫,提供校內外人士使用,以利企業永續發展推廣、學生實習、競賽及證照
培訓等產業鏈結推動。
(三)培育本院師生投入企業永續發展相關的應用研究,為我國企業永續發展建立人才庫。

第三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業務,為無給職,由本院院長提名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擔任。

第四條 因應相關業務推展需要,得另置副主任、執行長、副執行長、各專業領域召集人、各專業領域副召集人、專兼任研究人員及諮詢顧問若干人,由中心主任推薦,報請本院院長同意後聘任之。

第五條 本中心經費除因執行院務相關計畫由本院編列經費外,其餘經費以自給自足與自行籌措為原則,經費使用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
第六條 本中心由中心主任召集相關人員定期召開業務會議,討論中心之教學、產業鏈結與應用研究等相關業務推展。

第七條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
第八條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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